伍廷芳(本名叙,字文爵,又名伍才,号秩庸,1842年-1923年6月23日),祖籍廣東新會。清末民初杰出外交家、法學家、书法家。他是首位取得外國律師資格的華人,是香港首名華人大律師和首名華人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之後往中國從政,是中國近代首名外交家。
早年
進入中國政壇
1882年,伍廷芳接受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李鴻章的邀請,任洋務委員,成為李鴻章的幕僚。其間曾參與中法和約、馬關條約等的商議,亦曾任中國鐵路公司總辦等職。1896年奉命出使美國、西班牙、秘魯等國,當中以留在美國時間最長。1902年伍廷芳回中國,與沈家本同任法律修訂大臣。之後至1906年期間,擬訂了中國最早的商業法;提出廢除凌遲等酷刑;並按歐美等國辦法起草訴訟法,建議使用陪審團制度。
清末政治改革
伍廷芳曾任驻美公使。1905年,當時美國剛剛通過排華法案,墨西哥隨後亦宣布跟隨。當時,伍廷芳曾為了這件事在美國和墨西哥兩國之間不斷遊走,以解決危機。1907年,伍庭芳再次出使美國、墨西哥、秘魯及古巴,在美洲目睹主張推翻清朝和帝制的高漲革命浪潮。1910年回中國後寓居於上海。
清朝駐外公使
1911年辛亥革命後,伍廷芳支持革命,於12月的南北議和中代表南方軍政府。1912年1月1日民國建立後,任南京臨時政府司法總長。4月袁世凱掌權後,伍廷芳離職,再寓居上海。1916年6月袁世凱死後,黎元洪為總統。伍廷芳出任段祺瑞總理政府的外交部長。1917年發生「府院之爭」,段祺瑞被黎元洪解除職務後,伍廷芳一度出任代理總理。後來黎元洪迫于张勋的压力,要伍签署解散国会的命令,伍拒绝,辞职。应孙中山的号召,南下廣州,出任护法军政府的外交部部長。及後伍廷芳一路追隨孫中山。1921年孫中山於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伍任外交部部長,兼財政部部長、廣東省省長;更曾一度任代行非常總統。1922年6月23日病逝廣州。现伍廷芳墓在广州越秀公园内。
民國年代
胡適曾對伍廷芳的外交風範作出以下評價:「他在海外做外交官時,全靠他的古怪行為和古怪的議論,壓倒了西洋人的氣焰,引起了他們的好奇心,居然能使一個弱國代表受到許多外人的敬重。」
評價
伍朝樞為伍廷芳之子,亦是民國時期的外交家,曾出任國民政府駐美國大使。
家庭
著作有《伍廷芳集》、《中华民国图治议》、《美国视察记》、《伍秩庸先生公》。
著作
高芾,(2002年),夕花朝拾:虚拟的墨西哥危机,《南方周末》,2002年12月12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