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為香港三大區域之一。1898年6月9日,英國政府與清政府在北京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由九龍界限線以北,至深圳河以南土地,連同附近233個島嶼,為期99年,到1997年為止。由於新租借的土地並沒有一個統一名稱,所以英國人便把這塊土地稱為「New Territories」(即「新領土」),中文名稱「新界」,可指為「新的邊界」之意。分隔租借地(新界)和割讓地(九龍)的界限線後來被發展為界限街。新界本指界限街以北至深圳河以南之土地,唯因城市發展,界限街以北至獅子山以南之土地已歸入九龍一部分(或稱作新九龍)。
地理及行政區劃
根據香港地政總署測繪處於2003年12月公佈,新界面積為747.18平方公里。連同大嶼山等其餘233個島嶼計算,總面積則為975.23平方公里。轄下共有9個分區,每區均有其各自的區議會:
而立法會選舉選區則有兩個:
離島區
葵青區
北區
西貢區
沙田區
大埔區
荃灣區
屯門區
元朗區
新界東:包括北區、大埔、沙田及西貢(7個議席)
新界西:包括荃灣、屯門、元朗、葵青及離島(8個議席)
人口
根據2001年香港人口普查,新界人口總數為3,343,046,佔全港人口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