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終身監禁或终生监禁一般是指足以囚禁終生的自由刑,是大部份已廢除死刑的國家地區中為最高的刑罰。不同地方對這種自由刑有不同的用詞以及定義,例如,漢字文化圈國家和地區的稱呼是:
中華民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无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种。因为期间不定,所以无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於无期徒刑的重要规定有: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八十三条: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從香港廢除死刑以來,終身監禁就是最高刑罰。
香港
澳門刑法典第三十九條規定不得設死刑,亦不得設永久性、無限期或期間不確定之剝奪自由之刑罰或保安處分。
澳門
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