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本帝國又稱為日本帝國,是從1867年到1945年期間日本的正式國號。
庆应3年(1867年)10月,德川幕府第15代将军德川庆喜向登基不久的明治天皇歸還政权,称为大政奉还。同年12月,朝廷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根据大号令,以讨幕派的萨摩藩和长州藩的領導班子為中心組成了新的政府,天皇正式掌握政治實權。1889年,日本將国号改为大日本帝国,国家元首为天皇,政体为君主立宪制。
后来,“日本”、“日本国”、“大日本”、“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国”都曾经使用過,直到昭和11年(1936年),国号正式统一为「大日本帝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第二年,也就是昭和21年(1946年),战败后的日本新的国家体系形成,国号改为「日本国」。
國土範圍
明治天皇在1867年即位後,隔年即以「行幸」(天皇出巡)的名義,將皇室駐地由京都遷至江戶(日本歷史上稱為「東京行幸」),並以「在東方的京都」之名將江戶改稱為東京。在此之後,日本朝廷及政府也隨之遷移至東京。明治天皇以江戶時代的江戶城為新住所,這個新皇宮曾使用「東京城」、「宮城」等名,二戰後更名為皇居至今。
按照日本憲法的規定,皇室的駐地即為首都所在,但名義上正式代表駐地所在的天皇寶座「高御座」,至今仍位於京都舊皇宮(即今日的京都御所)之內,未隨著皇室駐地遷至東京而有所變動,故日本國內的部分學者對於「日本首都的所在地」仍有爭議。
東京
首都
與現在日本的領土範圍相同,即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琉球群島,以及其他附屬島嶼。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位於北海道東北方的「北方領土」。雖然日本聲稱自古即為其領土,但二戰結束後,即由俄羅斯佔領並實際統治至今,目前日俄雙方對此仍有爭議。
內地
有別於內地的稱呼,性質類似於清朝的藩部。雖然外地在性質上屬於殖民地,但由於在法理上,外地仍屬於日本國土的一部分,故日本本土的部分法律適用於外地。在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後,日本被迫放棄所有外地的統治權。
1895年馬關條約獲得。參見台灣日治時期、台灣總督府
1905年日俄戰爭後獲得,但只有北緯50度以南部份。1942年編入內地。
1910年日韓併合獲得。參見朝鮮日治時期、朝鮮總督府
台灣:包含澎湖以及新南群島(南海諸島)
樺太:即庫頁島
朝鮮
外地
關東州:位於遼東半島南端,涵蓋大連、旅順等地
膠州灣:包括青島等地;日本的統治時間僅止於一次大戰前後
租借地
南洋廳(南洋群島,包括现北马里亚纳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马绍尔群岛和帕劳):原為德國屬地,一戰後由國聯委任日本統治,日本退出國聯後將其併吞
委任統治區域
南滿洲鐵道附屬地(滿鐵附屬地)
中國各大城市內的租界
天津日租界
汉口日租界
苏州日租界
重庆日租界
另外,日本在上海公共租界和鼓浪屿公共租界内,有一定势力
間接統治區域
明治天皇
明治維新
大正天皇
昭和天皇
大日本帝國憲法
內地、日本內地
東條英機
第二次世界大戰
抗日戰爭
太平洋戰爭
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
軍國主義
武士道
甲午戰爭
日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