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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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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1959年5月20日—),是香港一份老牌的正體中文報紙,現為香港上市公司明報企業旗下的刊物,由查良鏞(筆名金庸)和沈寶新創立。
明報企業於1991年3月22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金庸佔60%股權,沈寶新佔15%,公眾人士佔25%)。1993年金庸主動把《明報》控制權移交給于品海,後來于被發現有刑事案底,《明報》再轉售予現任主席馬來西亞親華商人拿督張曉卿。
香港《明報》歷任總編輯是:潘粵生、梁小中、王世瑜、董橋,現任總編輯為張健波。
明報企業於2005年透過附屬公司萬華媒體分拆上市(港交所:0426),其中包括在香港出版的《明報周刊》、《兒童周刊》及《Hi-Tech Weekly》,及在中國內地發行的《MING明日風尚》、《Top Gear汽車測試報告》和《Popular Science科技新時代》雜誌。
《明報》在海外設有同名分部(同一集團還有加拿大溫哥華之「加西版」、加拿大多倫多之「加東版」、美國紐約之「美東版」及美國三藩市之「美西版」)。於1966年1月創立《明報月刊》;另明報企業旗下還有《明報周刊》、《亞洲週刊》、《HI-TECH WEEKLY》及《兒童周刊》刊物,自設出版社和經營旅遊業務。明報企業(港交所:0685)於1991年3月22日起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2007年1月29日明報企業與星洲媒體、南洋報業合併。
《明報》內容以香港新聞為主,兩岸新聞次之;報道亦屢次獲獎。調查指香港市民認為《明報》在本地報章中有較高的公信力。其《世紀》副刊以文學、文化藝術創作等人文科學的探討與政治專欄為主。

定位
根據張圭陽著《金庸與報業》及《金庸與明報傳奇》書中所載,金庸向作者表示, 「報紙是老闆的私器,不是公眾的公器。」金庸說:「新聞自由,是報社員工向外爭取的,而不是向報社內爭取的。報社內只有僱主與僱員的關係,並沒有誰向誰爭取自由的關係。」
總體來說,查良鏞透過《明報》呈現的四種精神,分別為:

強烈民族意識;
高舉儒家思想;
反戰;
崇尚自由。
風格

內容

新聞
《明報》之星期日副刊較受文化與視覺藝術的讀者之青睞,整疊副刊17版以社會事件作為題材,以視覺藝術、裝置藝術、笑話聯想反映、另還有兒童故事、電影、人物、音樂介紹,另外設有讀書版介紹新書與書評,為此並開設相鄰之大半版作為「非常書室」廣告欄,集中書商刊登廣告以提高整體格調和書訊互動。

副刊
時代版與世紀版各佔一大版,刊於D疊副刊中間,每天共刊16個欄目,以深度探討為主,時事、情感、藝術、文化、社會等皆有涉獵,常駐作家有小思(盧煒鑾)、阿寬(陳慶嘉)、林超榮、馬家輝、馬傑偉、石琪、歐聞海、司徒華、余若薇、思怡、吳康民等等。另刊一長篇文章或一長文一詩,文章精選一些具前瞻性、普遍性或重要歷史性或人物或事件但傳媒甚少披露或少注意的作品為主,較受關注文化方面的讀者喜愛。而長駐漫畫專欄有尊子的《乜議員》、草日的《安安》與黃竟齊圖與李察文之《問到底》
2003年4月陶傑在副刊「黃金冒險號」專欄撰文《下台吧,董建華》嚴厲抨擊當時的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要求他下台,當時特首辦主任林煥光甚至罕有地致函報館回應。該篇文章多次被引用,亦被劇團「進念二十面體」及「非常林奕華」於舞臺劇《東宮西宮》內引述,引起頗大迴響,成為當時社會責罵董建華文章中的其中一篇經典。

專欄
《明報》主要讀者群是中產階級、專業人士、經理和企業的決策人。他們通常有較高的收入和教育程度,是香港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讀者群。所以,很多發表政見的廣告,都在《明報》刊登。
《明報》也是香港教育機構較多訂閱的報紙。香港的學校常把《明報》列為強制的報紙訂購,而《明報》亦時常為學生提供特別優惠及舉行活動。

讀者
《明報》在1995年創立網站,是香港報紙中較早創立網站的。每天約晨早五點更新;現在能免費在網上閱覽當日和之前一天的《明報》。並有免費即時新聞網,為網上即時報道較詳盡的新聞網站之一。此外,亦有為香港新浪網及雅虎香港(Yahoo!Hong Kong)等提供新聞服務。

網站

獎項

事件
《明報》於1959年始創之際,只是一份走偏鋒,利用一些小市民感興趣的話題,再配上其武俠小說去吸引讀者的小報,當時金庸每天晚上熬夜寫武俠小說,但銷量始終不佳,銷量最差時只有五六千份(參見《倪匡論金庸》)。
時移世易,1960年代開始,中國大陸政局動盪(詳見大躍進、文化大革命條目)1962年4月期間,大量中國大陸難民湧入香港,《明報》報道與評論難民問題上,與香港乘勢強大的左派立場南轅北轍。1964年12月,查良鏞展開與《大公報》之間的筆戰。
1963年10月,外交部長陳毅在北京對日本記者團發表「核褲論」,聲明「不管中國有多窮,我當了褲子也要造核子!」查良鏞立即在《明報》發表題為《要褲子不要核子》社評,反對在貧窮情況下造原子彈。此論一出引起軒然大波。香港《大公報》、《文匯報》、《新晚報》、《香港商報》、《晶報》等左派報章猛烈圍攻《明報》,《明報》發表《我們關於褲核問題的十點立場》社評,甚至不惜以全部版面闡述對「核褲論」自始至終堅持的立場。最後因新華社主管廖承志批評左派報章在論戰中的表現,左派報章停止論戰。
1964年10月末,《明報》刊登影片《血手印》宣傳廣告中,有一些較為血腥的驚嚇性詞句,而《明報》則漏印「廣告」二字,因而被誤為新聞報道。《大公報》借此指責《明報》發表「妖言和妖術」言論,更重提「核褲論」指責《明報》「造謠生事,大發反華妖論」,後來其他左派報章(《文匯報》、《新晚報》、《香港商報》、《晶報》、《正午報》、《香港夜報》、《新生晚報》等)加入論戰。新華社更指查良鏞的反核言論是「反共反華,親英崇美,背叛民族立場」。
從1964年11月27日到12月22日,《明報》每天在頭版頭條位置發表文章:《敬請〈大公報〉指教和答覆》一系列反擊文章,包括核子與褲子問題、人民公社問題、「一中一台」問題,要不要向外國輸出糧食問題,要不要民主自由問題、修正主義問題等等,清楚闡明《明報》的四種精神:高舉儒家思想、強烈民族意識、崇尚自由、反戰。
經過這些事件後,《明報》因為在論戰中表現獨立報格、堅守立場,贏得很高聲譽。

六十年代與左派報章論戰
1993年9月27日,《明報》記者席揚在北京工作期間於一家建國飯店大堂二樓遭北京國安局人員帶走,當天下午新華社公布指《明報》記者席揚「從事非法竊取、刺探國家機密活動」,被北京國家安全局拘留。10月7日公布正式逮捕席揚及向席揚提供國家金融機密的中國人民銀行員工田野,翌日港督彭定康表示關注事件;10月10日《明報》主席于品海公開表示:若席揚因採訪而誤犯中國法律,《明報》願承擔責任並正式道歉。當時《明報》員工設立「營救席揚聯席會議」,不少新聞界眾人高調聲援。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席揚以採訪中英政制會談及預委會會議為名去了北京,但與田竊取大量國家金融、經濟秘密,交(明報)公開發表,致使國家經濟受到重大損失。文中還指席揚、田野進行上述活動時,行動詭秘,只用傳呼機作聯絡,要掩人耳目,並引述二人在7月31日和8月2日聯絡情況,可見席揚被國安局人員監視已一段日子。但香港多個組織(香港人權監察、香港新婦女協進會)本港其中多分報章,包括親中報章《文匯報》和台灣報章也早有同類報道。而法院一直沒有公佈具體原因,但媒體相信因下面兩篇報道所致:1993年5月11日「大陸採措施吸引存款 儲蓄利率將提高二厘」、同年7月28日「朱鎔基昨視察京印鈔廠 央行決定拋黃金換外匯」。
北京巿中級人民法院在12月22日開始不公開審理,並在1994年3月28日被判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在4月1日其父接獲判刑的口頭通知,同中的好友田野則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當天《明報》兩高層即赴北京了解狀況,同年4月13日席揚提出上訴,兩天後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往後民間有組織舉辦燭光晚會和到新華社門前請願。
席揚服刑兩年零八個月後,在1997年1月25日才突然獲北京當局假釋返港,據知席揚也是當天早上8點才知悉,11點被帶離監獄,與家人團聚並在晚上8時回港,隨即赴《明報》報社會見傳媒,張健波、董橋、張西鴻與數十員工在報社相迎;抵港同時新華社發表假釋報道,稱「服刑期間認罪服法,有悔改表現」,依「中國刑法」第73、74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二款規定予以假釋。假釋的唯一條件是不可返回大陸採訪,但仍可探親旅行。彭定康與董建華均有致意,《明報》翌日以「席揚回來了」頭版報道,席揚前後共關押了三年零121日。
1月26日席揚父親承認兒子在本次事件中曾犯法,但香港有團體不同意席揚獲釋是由於當局寬大處理,重申席揚當日只是執行記者本份工作。另2002年10月律政司長梁愛詩在基本法23條諮詢,討論到席揚案時,指席揚「不肯講(消息來源)就是偷」。《明報》即以社評「不講來源便算偷,謬論惡法損自由」為題,指新聞界一向千方百計向政府「消息人士」採訪,這與偷竊完全扯不上關係。
席揚案詳情請看香港記者協會另稿或席揚條目。

席揚事件(1993~1997)
2005年11月7日,柴灣明報工業中心收到內藏恐嚇信的炸彈郵包,社長秘書拆閱時小炸彈爆炸受輕傷。事後編緝部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事件,並指捍衛新聞自由是新聞工作者的責任。香港特首曾蔭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以及香港新聞行政人員協會亦公開譴責這次襲擊事件。[1]這是香港開埠以來首宗報館爆炸襲擊案。

2005年小炸彈爆炸及恐嚇事件

批評
1966年3月1日,瑪嘉烈公主訪問香港,於啟德機場乘搭慕蓮夫人號往皇后碼頭,而海軍則鳴放禮炮21響以示歡迎。當時《明報》報道這件新聞時,使用「打炮廿一響,送御妹過海」作為標題。由於「打炮」在粵語中除鳴炮外亦可指男性自慰,令當時負責審查報章的華民政務司不滿,而負責標題的編輯認為自己沒錯,不甘被報社降職,所以自行辭職。

1966年瑪嘉烈公主訪港報道
2002年4月8日,《明報》發表題為「北京中院判決書:李少民買通高瞻助台搜密」報道。台灣批評者認為《明報》幫助中共政府將拘捕李少民一事合法、合理化。
據李少民稱:「《明報》(報道)加進了中國法院2001年7月14日對我的判決書中沒有的犯罪事實」(請參考:「駁北京法院的判決書和《明報》的篡改」)

2001年大陸拘捕台灣間諜報道
《明報》在2005年香港舉辦世貿部長級會議其間有關韓國農民示威行動的報導被批評者指摘為不公正、不合理及有抺黑之嫌。
2005年12月18日的《明報》頭版標題為「灣仔淪陷 防暴隊拘留900人」;批評者認為標題以「淪陷」形容2005年12月17日晚上及翌日凌晨的灣仔區並不恰當。事實上就算根據其當天內文亦不過指出「由韓國農民組成的千人龐大示威隊伍進逼會展中心(世貿開會地點),灣仔交通陷於癱瘓。他們與警方對峙,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並拘捕900人」,稱不上「淪陷」。[2]。
當日香港其他主要報章的標題用語:《太陽報》為「鎮暴清場」,《星島日報》是「港島大暴動 催淚彈鎮壓」、《成報》是「灣仔變戰場」,而《蘋果日報》是「最長的一夜」。



2005年香港世貿會議示威報道
2007年5月,《中大學生報》因刊登一份被指有不雅內容的問卷,引起了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成為香港傳媒焦點。5月13日,《明報》出版的副刊《星期日生活》中,刊登了一篇題為「情色問卷三種答案」的文章,當中引用了《中大學生報》情色版被指不雅的內容,藉此探討該件事件。此舉於翌日即受《東方日報》猛烈抨擊,指《明報》有意挑戰淫褻物品審裁處

2007年副刊引用《中大學生報》不雅內容

明報企業
萬華媒體
香港傳媒爭議
明報校園記者計劃
參考資料

註釋

恐嚇信全文,2005年11月7日
襲傳媒屢見不鮮 真炸彈開埠首宗,2005年11月8日
明報炸彈恐嚇案

《金庸與明報傳奇》張圭陽 著,台灣允晨文化2005年6月初版,ISBN 957032998X
書目

明報集團網站
香港明報、即時新聞網
明報新聞網海外版─北美明報/美東版(紐約)/美西版(三藩市)/加東版(多倫多)/加西版(溫哥華)
《金庸與報業》簡介,2001年11月6日《深圳特区报》
明報與星洲媒體合併正式文件,2007年1月29日
明報與大馬媒體合併 金庸是關鍵,中國時報2007年1月31日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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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頁
明報新聞網海外版- 加西版(溫哥華) -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http://www.mingpaovan.com/
明報新聞網
http://www.mingpaonews.com/
明報月刊
http://www.mingpaomonth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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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玩的说,大家看看,猜猜看是谁,然后再看看下面的答案~~~~~

然而,也就在同一天,来自香港的明报周刊同时宣布在台湾创刊,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众星云集的风风光光举行了创刊典礼,即将结合原集团所拥有的星洲日报,南洋商报,明报,亚洲周刊、明报周刊等,发展出世界最大的华文媒体集团,为全世界的华人发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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