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球(或稱木球、槳球,英語:cricket)是由兩隊各十一人進行對抗比賽的一項團隊運動。其現代形式起源於英格蘭,盛行於英聯邦國家,如澳洲、紐西蘭、印度、巴基斯坦、辛巴威、斯里蘭卡、南非、西印度群島等地。板球的球季主要在春季與夏季,剛好跟在秋季與冬季打的足球互補。
板球比賽時間長度不一,國際板球對抗賽的一場比賽每天進行六小時或以上,並長達五天;還有許多午餐和飲茶的休息時間;以及豐富的板球術語,都是使板球門外漢非常困擾的原因。但對於球迷來講,這項運動以及頂級板球國家隊之間的激烈競爭,都為他們提供了充滿激情的娛樂,甚至偶爾會發生外交衝突,如英格蘭與澳大利亞之間臭名昭彰的快速投球(Bodyline)系列賽。
比賽目的和概要
板球使用的共42條規則是由瑪麗勒本板球俱樂部(Marylebone Cricket Club, MCC)同主要板球比賽國商議而得。如果比賽各隊同意,則可以在特定比賽中改動一些規則。其他規則用來補充和改變主要規則以滿足出現的不同情況。比如,對於嚴格限定好球數的單局比賽會有一系列關於賽程和接球位置的修改。
運動規則
各隊由十一名隊員組成。根據各人的特長,每個選手可以被分為「擊球手」(batsman)和「投球手」(bowler)。攻守兼備的隊伍一般由五到六名擊球手和四到五名投球手組成。擊球和投球都非常優秀的人則稱為「全能選手」(all-rounder)。投球的一方中有一名處於特殊接球位置的球員,被稱作「捕手」(wicket-keeper)。
一場比賽由兩名裁判主持。其中一名站在投球一側的三柱門之後,作出大多數的裁決。另一名則站在左外場(square leg)附近的位置,可以看到擊球手的側面,在有更佳視角的情況下作出輔助判決。某些職業賽事中,會有一名場外第三裁判使用電視回放作為輔助判決。國際賽事中,則有一名場外仲裁人確保比賽符合板球比賽規則和此項運動的比賽精神。
運動員和裁判
板球球場是圓形或橢圓形的草坪。球場沒有固定的尺寸,但其直徑通常為450英尺(137米)至500英尺(150米)。大部分球場還擁有繩子圈成的邊界線。
在板球球場中心,有一塊由長方形粘土帶及短草構成的「方球場」,又稱「球道」。方球場的尺寸為10 × 66 英尺(3.05 × 20.12 米)。
方球場的兩頭各立有三根直立木柱,稱為「柱門」(stumps)。兩根「橫木」(bail)放置於柱門頂部的凹槽之中,將三根柱門連接起來。三根柱門和兩根橫木共同組成一個「三柱門」(wicket)。方球場的一頭被設定為擊球手站立的「擊球區」,而另一頭則為投球手投球使用的「投球區」。
方球場上畫有被稱作「區域線」(crease)的邊界線。區域線通常用來裁定擊球手出局或決定投球是否合理。
對於規定投球好球數的單輪比賽,球場上有兩種額外標記。其中,一個油漆標出橢圓線由方球場兩個寬邊之外以每個三柱門為中心、30碼(27.4米)為半徑的兩個半圓,以及平行於方球場長邊、距方球場30碼(27.4米)的兩條直線組成。這條線通常被稱作「內外場圈」(the circle),它將球場分為「內場」(infield)和「外場」(outfield)。另外,兩個以每個三柱門為中心、15碼(13.7米)為半徑的點線圓之內稱為「近內場」(close-infield)。內場、外場和近內場都是用來執行防守限制的。
擊球的一方在場上有兩名擊球手。其中一名被稱為「擊球員」,面對投球手並擊打投球手投出的球。他的搭檔站在投球區作為「陪跑員」。捕手站或蹲在擊球區的三柱門之後。
除過投球手和捕手,防守一方的隊長將剩下的九名隊員,即外野手,分散到球場盡量覆蓋大多數的區域。他們的位置根據比賽戰略戰術,會有很大變化。球場上每個位置都有其相應的獨特名稱。
球場
在比賽當天,隊長檢查方球場情況來決定適合球場的投球手類型,並選擇十一名隊員。接著兩名隊長通過擲幣來決定哪一方有選擇先擊球或先投球的權力。
每局比賽被分為若干「輪」(over)。一般來說,每輪包含由同一個投球手連續投出的六個球。投球手不能連續投兩輪。投球手完成一輪之後,便回到防守位置,另一名投球手繼續投球。
每輪結束,擊球區和投球區對調,因此防守位置也有所調整。裁判位置也對調,即投球區的裁判轉移到左外場(square leg),而左外場的裁判來到新的投球區。
一局結束的標誌有:
雙局比賽通常每日至少有六小時實際比賽時間,並持續三到五日。單局比賽則通常花費六小時或更多,且在一天之內結束。每日比賽還有正式的午餐和午茶時間,以及較短時間的飲水時間。在每局之間也有較短的休息時間。
比賽必須在無雨天氣進行。另外,由於在職業板球中投出的球速通常超過90mph(144km/h),比賽需要在擊球手能夠有良好視線的日光下進行。因此比賽會因雨(但除過下毛毛雨)或光線太暗而中止。如今一些單日比賽可以在泛光燈下進行,但除了少數澳大利亞的實驗性比賽,泛光燈並不應用於時間較長的比賽。職業板球比賽通常在室外舉行。這些要求意味著,在英格蘭、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和辛巴威,比賽通常在夏天舉行。而在西印度群島、印度、巴基斯坦、斯里蘭卡和孟加拉國,比賽則通常舉行於冬季。因為這些國家的夏季通常是颶風和龍捲風肆虐的季節。
十一名擊球手中的十名「出局」。
得到目標分數。
完成事先制訂的輪數(單日比賽中通常為50輪)。
擊球方隊長「宣佈」他們的局「結束」(不應用於單日限定輪數比賽)
賽程
參見:記分
主題:板球擊球手,擊球
擊球手站在擊球界限(batting crease)上等待擊球。擊球手使用的木質板球球拍由長柄和一面平坦的木板組成。如果擊球手用他的球拍擊中板球,則稱為一「擊」(shot)或一「振」(stroke)。如果板球擦球拍邊沿而過,則稱為一「側擊」(edge)或一「削」(snick)。擊球手揮拍和擊打板球的方式用來為各種擊球命名。根據球隊的戰術要求,他可以防守性地擊球而避免出局,或者進攻性地擊球來迅速地獲得積分。
擊球手按照隊長制定的擊球順序依次出場擊球。首先出場的兩名稱為「開局者」(openers),他們將面對最猛烈的投球(對方的快速投球手的體力最為充沛並且板球也是新的)。擊球的一方則以擊球技術遞減的順序開始進攻,前5到6名擊球手通常是隊中的擊球好手。他們之後是全能選手,最後是投球手(他們通常擊球技術並不出眾)。按照戰術要求,這種順序在比賽過程中可以隨時改動。
為了獲得一「跑」(記做一分),擊球員必須擊中板球並且跑到方球場的另一端,同時他的不擊球陪跑員搭檔必須跑到他的那端。兩者必須用拍或身體在擊球線之後碰地才能記做一跑。如果擊球員擊出的球足夠遠,兩個擊球手可以在方球場上跑數個來回,即「三柱門之間的得分跑」,將得到兩分獲更高。由於無得分跑規則,所以擊球手將球擊出後並不是非跑不可。如果擊球手得到奇數得分,他們將互換位置,以及擊球與非擊球的角色,除非最近一次投球結束本投球輪。
如果沒有擊球員處於最近的擊球線之後時,一個外野手將這一端三柱門上的橫木用球擊打掉落,則離此三柱門最近的擊球員出局。如果球被擊打出邊界,擊球一方得四分,或球沒有落地而直接出界,則得六分。同樣,如果球擊中一名場上防守球員的頭盔,則得五分。這種情況雖然很少出現,但是規則之一。
擊球手所得的每一分都記入全隊的總成績。全隊總成績還包含一些不計入任何擊球手個人成績的得分。這些分數被稱為「附加分」(extra,在澳大利亞被稱為sundry)。附加分分為無接觸得分(bye)、觸身得分(leg bye)、壞球(no ball)、偏球(wide)和罰球得分。前兩種在擊球手未能用球拍擊中球的情況下得到,而後兩種則是由於投球手犯規所致。在比較嚴重的違規情況下,如破壞球、故意拖延時間或破壞方球場,裁判可以判給對方罰球附加分五分。獲得罰球得分的一方不需要擊球。
擊球和得分跑
投球手將板球投向擊球手的投球動作為:手臂在投球過程中肘部可以保持一定角度或更彎,但不能伸直。如果他在任何情況下伸直肘部,將會被視作違規,所投之球被稱為「壞球」(no-ball)。通常情況下,投球手將球擊中地面然後反彈至擊球手。投球時,投球手在釋放球的同時,整個後腳應在區域線圍成的區域之內,部分前腳也在其內,否則是壞球。所投之球必須在擊球手能夠觸及的一定範圍之內,否則所投之球被稱為「歪球」或「偏球」(wide)。
注意:如果擊球手擊到球,則不能稱之為「歪球」。
投球手的主要目標是擊落「三柱門」的橫木,使擊球手「出局」(dismissed)。通常來說,按照擊球的排列順序,投球手使對方熟練擊球手出局的越多,對方的得分跑機會就會越少,剩餘擊球手的水準就越低。他們另一個目標是盡量限制每個投球輪對方的得分。這被稱作為「economy rate」。如果投球手將擊球手投擲出局,他的名字會記入成績。投球手可以分類為:快速投球手(pace bowler)和旋轉投球手(spin bowler)。
板球用球的中心是軟木球,外面緊密纏繞了數層細繩,最外層是用皮革包裹,並用輕微凸起的縫合線縫合。成年男性使用的板球重量必須在5.5至5.7盎司(155.9至163.0克)之間,其周長應在8又13/16至9英寸(224至229毫米)之間。女性和青年使用的球則較小。
擊球手可以一直擊球直到「出局」。出局的方式共有十種,一些被記作投球手擊落橫木的成績,一些則不計入任何人的成績。如果一名擊球手出局,擊球的一方則派出另一名擊球手代替他的位置,直到十個擊球手都被淘汰,一輪結束。
許多出局的方式需要三柱門被「擊倒」(put down)。三柱門被擊倒意味著投出的板球,或手持板球的外野手將柱門之上的橫木移掉,或將柱門從場地之中拔起。十種出局方式中,前六個比較常見,後四個有關專門細節的則很少發生。簡單地說,這十種方式有:
另外,擊球手可以在未出局的情況下離開球場。如生病或受傷,這意味著「受傷下場」(retired hurt)或「生病下場」(retired ill)。如果此擊球手沒有出局,他可以在充分複原後,同一局之內重新擊球。沒有受傷或生病的擊球手也能下場,此時他將視作自願出局(retired out),但沒有人因此記入成績。
在「壞球」的情況下,擊球手不能因「擊殺」、「接殺」、「腿截球」、「持球撞柱」或「誤擊三柱門」而出局。在「偏球」的情況下,他也不能因「擊殺」、「接殺」、「腿截球」或「二次擊球」而出局。
一些出局情形可以發生在投球手未投球的情況下。不擊球的那個擊球手可以被投球手截殺,如果他在投球手投球之前離開他的區域線,或者他可以在任何時刻因「阻礙防守」或「自願出局」而下場。「超時」出局也是在非投球情況下出現。其他所有出局情形中,每次投球應只有一名擊球手出局。
接殺(caught):擊球手用球拍擊出或碰出的球,或者球碰到擊球手的手套或球拍柄後,沒有彈地而直接被防守隊員接住。記入投球手和接球者兩人的成績。
擊殺(bowled):投球手投球擊中擊球手方的柱門,將一個或兩個橫木擊落。記入投球手成績。
腿截球(leg before wicket, lbw):當投出的球未碰到球拍而擊中擊球手的腿或護墊,裁判判定若不阻擋則球將擊中柱門。為保護擊球手,板球規則規定了某些例外,比如投出的球在兩三柱門之間的腿側區(leg-side)反彈,擊球手不能因LBW出局。記入投球手成績。
截殺(run out):當一名擊球手在方球場兩端之間跑動時,一名外野手、投球手或捕手將球擊中柱門從而擊落一個或兩個橫木。此出局方式並不正式記入任何防守隊員的成績,但參與截殺的防守隊員名稱將由括號括起計入記分冊。
持球撞柱(stumped):當投球過程中,擊球手自願或非自願地離開自己的區域線時,捕手接到板球並在擊球手返回自己區域之前用板球擊打橫木或三柱門,使一個或兩個橫木掉落。記入投球手和捕手成績。
誤擊三柱門(hit wicket):當擊球手在擊球或起跑過程中,用身體或球拍誤擊柱門,使一個或兩個橫木掉落。記入投球手成績。
手持球(handled the ball):在未經防守一方同意的情況下,擊球手故意用手碰球。不計入任何人的成績。
二次擊球(hit the ball twice):除保護他的三柱門的唯一原因外,擊球手故意擊球兩次。不計入任何人的成績。
阻礙防守(obstructing the field):擊球手故意阻礙外野手接球防守。不計入任何人的成績。
超時(timed out) :新擊球手代替出局擊球手上場時,間隔時間超過3分鐘(如果時間更長,比賽可能因裁判收回而終止)。不計入任何人的成績。
投球和出局
外野手,防守戰術
外野手(fielders)在場上協助投球手一同防止擊球手獲得太高的分數。他們使用以下兩種防守方式:直接接到球而使擊球手出局,或者攔截彈地之後的球並迅速投回方球場,試圖截殺擊球手,從而限制擊球手的得分機會。
捕手(wicket-keeper)是一名始終站在擊球員三柱門之後的特殊外野手。他的主要任務是接收擊球手未能擊中的傳球和投球,來防止他們跑到外場從而得到附加分bye。在方球場這一頭,捕手戴著專用手套(外野手中唯一)和小腿上的護腿墊。由於捕手直接位於擊球員身後,他非常容易將一個輕側擊(fine edge)接到而使擊球手被接殺;較重的側擊則通常由處於slips位置的外野手處理。捕手也是唯一能夠將擊球手「持球撞柱」(stumped)出局的外野手。
接球和防守
對於一個隊伍的成功,其隊長在制定場上戰略戰術時的敏銳判斷是非常重要的。隊長通常制定一系列重大決定,如安排防守位置,更換投球手和擲幣。
在擊球手可以擊球但因傷病不能進行得分跑時,他可以請求裁判和防守方隊長允許他使用替跑。替跑應儘可能使用已出局的擊球手。當擊球手擊球之後,替跑的唯一目標就是代替受傷擊球手進行三柱門之間的得分跑。
在ODI比賽進行之中允許有一名替補。被替補的隊員不能夠在返回比賽。
而其他形式的比賽中,如果一個球員因傷病不能繼續比賽,替補可以上場替換他;但替補不能投球、擊球、作為隊長或捕手。這裡的替補是臨時性質的,當受傷球員可以上場之後,他將離開球場。
其它
板球的雛形可以追溯到12世紀。1300年左右的英格蘭便有愛德華一世之子愛德華王子進行一種叫做「creag」運動的文字記載。1598年的資料顯示,位于吉爾福德的皇家文法學校(Royal Grammar School, Guildford)里已有學生參與板球運動。這通常被認為是板球在英文中的首次提及。「板球」(cricket)一詞似乎有許多來源,可能由早期的板球球棍一詞衍生而來:古法語「criquet」(意為某種短棍),或佛蘭芒語(Vlaams)「krick(e)」(意為棍、棒),或者古英語「cricc」、「cryce」(意為仗、桿)。另外,法語「criquet」似乎由意為教堂內供人跪著祈禱的長矮凳的佛蘭芒語「krickstoel」而來,由此象徵早期板球使用的僅有兩個直立門柱且長而矮的三柱門。
由17世紀中葉開始至18世紀,板球從兒童遊戲逐漸轉變為成年男性之間進行的賭博運動。而早期的兩根門柱與一根長橫木,在肯特郡的塞文奧克斯(Sevenoaks)板球俱樂部發展成為三柱門,即三根門柱和兩根橫木(民間傳說的原因是曾有一位投手不斷地將球投入兩門柱之間,但由於速度太快,無人能夠確定)。薩里郡(Surrey)的老寇斯頓(Old Coulsdon)舉辦了第一場使用三柱門的板球比賽。充滿自信的寇斯頓和凱特蘭(Coulsdon and Caterham)隊旨在擊敗英格蘭的任意十一人,於1731年舉辦了日益火爆的擂臺挑戰賽。1750年左右,漢普郡的翰伯頓(Hambledon, Hampshire)建立了一支板球俱樂部。1788年,瑪麗勒本板球俱樂部(Marylebone Cricket Club, MCC)制定了第一套規範英格蘭各郡之間板球比賽的板球規則。
1963年,英格蘭各郡為迅速結束比賽而改良了比賽規則:即每場比賽有嚴格限制的投球輪數,由此板球運動進入新紀元。這使得板球更加流行,在1971年出現新的單日國際板球賽(One-Day International, ODI)賽制。國際板球理事會(International Cricket Council)迅速採用了新的賽制並在1975年舉辦了首屆ODI板球世界盃比賽(Cricket World Cup)。從此,在鐘情於原有賽制的球迷驚愕失措之時,以犧牲較長時間賽制比賽為代價的ODI賽事卻得到了大眾的青睞。直到2000年代初期,較長時間賽制板球才經歷持續的復甦。
歷史
中國的板球運動可以追溯到1851年成立的香港木球會(Hong Kong Cricket Club)。它是英格蘭之外建立的第一批板球俱樂部。1858年,上海舉行了有記載的首場板球比賽。1863年,上海板球俱樂部(Shanghai Cricket Club)成立。兩個俱樂部之間的比賽由1866年開始,直到1948年。
1980年代至1990年代在北京曾經有過北京板球俱樂部(Peking Cricket Club),但僅是各駐華大使館之間的比賽組織者。
中國板球協會在2004年7月1日加入國際板球理事會,成為最低一級的接納會員(Affiliate Member),目前正積極準備,爭取成為可以參加國際比賽的準會員(Associate Member)。
板球在中國
比賽類型
板球對抗賽(Test cricket)是始於1877年1876/77屆英格蘭板球隊澳大利亞巡迴賽的一種國際板球比賽形式。首屆對抗賽於1877年3月15日開始,規定每個投球輪4個投球。3月19日,此次對抗賽以澳大利亞勝出45跑(run)結束。
在兩隊第九次交手之後,英格蘭和澳大利亞之間舉行的板球系列對抗賽被稱作為「灰燼杯」(The Ashes)。此項系列賽的獎盃是一座小而易碎的陶質骨灰瓮。此獎盃是在1882/83屆英格蘭板球隊在澳大利亞獲勝之後,一群墨爾本婦女向當時的英格蘭隊長艾弗·布萊(Ivo Bligh)贈送的,據說裡面裝有兩隊在第二屆對抗賽時使用的一塊三柱門橫木或一隻板球的灰燼。(此項賽事現在仍在舉辦,每兩年左右一次,是世界上最負盛名的板球賽。)
隨後,全世界舉辦過超過1700場對抗賽。自孟加拉國於2000年首次登場,成為最新獲得對抗賽資格的國家之後,參加對抗賽的國家也增加至10個。如今的對抗賽是雙局比賽,每輪6個投球,並且延續5天或以上。
板球對抗賽
單日板球賽(one-day matches),也稱「有限輪比賽」或「板球快賽」(instant cricket),由傳統的英式板球發展而來,用以提高比賽上座率。單日賽在1960年代開始出現,它所需時間較對抗賽短,場面則更為激烈。單日賽首場比賽舉行於1971年。當英格蘭隊在澳大利亞巡迴時,一場對抗賽因雨終止,單日賽從此便大受歡迎。1975年誕生的板球世界盃更增強了這一趨勢。縮寫「ODI」(One-day International)或「LOI」(Limited-Overs International)通常用以稱呼國際單日板球賽。單日賽中,每隊只有一個限定投球輪的擊球局(innings),在國際賽事中通常為50局。雖然被稱作單日比賽,但如果比賽因雨中止,將會延續到第二日(近幾年由於延續比賽的影響甚大, 包括安排讓球迷第二日回到球場等事宜, 裁判通常縮淺比賽的球局數以求當日完成賽事, 而縮減的局數則是經由裁判以規則所定的公式算出)。晝夜比賽通常會將比賽延續至夜間。使用彩色球衣,更為頻繁的賽事及更加注重比賽結果等創新使得ODI比賽更為激烈,令人緊張和興奮,因此擁有眾多支持者。一些如快速得分,高難度的接球方式(gravity-defying fielding)和精準的投球等策略則使得這種比賽形式較對抗賽更加充滿活力。
單日板球賽
一級比賽是一種在天然草坪(相對於人工草坪)上進行至少三天以上的高水準國際或國內比賽。一場比賽的級別取決於本場比賽中參賽隊伍的級別。所有對抗賽國家都可以參加一級比賽,無論是他們的地區、國家、省或郡隊。肯亞,一個非常重要的非對抗賽國家,它和其他一級比賽隊伍之間的比賽被認為是一級賽事,但它的國內賽事卻不可以。通常來說,只有在比賽雙方都是一級比賽級別的時候,本場比賽才能確定為一級賽事。因此,一場兩支對抗賽國家隊之間、ICC完全會員國(除肯亞之外)的國內隊伍之間,或一支對抗賽國家隊和另一支對抗賽國家的國內隊之間的比賽,都可以被認為是一級比賽。對抗賽可以被當作一級比賽,但單日比賽除外。一級板球比賽的誕生時期以前被認為是1815年,即拿破崙戰爭的尾聲,但近來被提前到1801年。
一級比賽
板球運動還產生了一系列規則改良用來吸引更多球迷的比賽。以「二十20」(Twenty20)規則為例,由於這種比賽規定每局20輪,使得比賽異常短促,卻引起極大的關注。這種比賽並不被ICC認可為正規比賽。為青年選手創造的版本有「雙日」比賽等。其他各種類型的比賽通常會使用如沙灘或冰等不同的球場。
其他形式比賽
國際板球理事會(International Cricket Council,ICC)是板球運動的國際主管團體。其總部位於倫敦,在10個對抗賽國家設有代表處,並有推選出的小組代表非對抗賽國家。每個國家有規範本國板球賽事的國家板球委員會。國家板球理事會通常挑選國家隊並組織國家隊主客場比賽。
進行板球運動的國家按照該國基層板球運動的水準分成三個梯隊。最高一級是國際板球理事會的完全會員(Full Member),即參加對抗賽的國家。它們直接進入四年一屆的世界盃比賽。次之是國際板球理事會的準會員(Associate Member)。最低一級是國際板球理事會的接納會員(Affiliate Member)。
國際組織
Sir Don Bradman(1990),The Art of cricket,Hodder & Stoughton出版,ISBN 1875892540
官方板球規則網站,Marylebone Cricket Club出版。瀏覽於2005年8月14日。
資料來源
國際板球理事會(英文)
亞洲板球理事會 - 中文板球(木球)介紹、規則、術語等
香港木球總會(英文)
香港木球會(英文)
上海板球俱樂部(英文)
香港青年木球會
北京板球俱樂部(英文)
Wisden 板球資訊(英文)
小木球
Cricket365.com(英文)
印度時報板球(英文)
Cricket Romance: Website for passionate cricket lovers(英文)
Cricket Web(英文)
dreamcricket.com(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