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械指利用火藥燃氣能量發射彈丸,口徑小於20毫米(大於20毫米定義為「火炮」)的身管射擊武器。以發射槍彈,打擊無防護或弱防護的有生目標為主。是步兵的主要武器,亦是其他兵種的輔助武器。在民間更廣泛用於治安警衛、狩獵、體育比賽。
最初
1808年,法國機械工包利應用紙火帽,並使用了針尖發火,1821年,伯明翰的理查斯發明了一種使用紙火帽的「引爆彈」。後來,有人在長紙條或亞麻布上壓裝「爆彈」自動供彈,由擊鎚擊發。這樣一來,擊發槍就更完善了,到了19世紀,針刺擊發槍也誕生了。其最早出現在1840年,是德國人德萊賽發明的,故又稱為德萊賽針刺擊發槍。其技術特徵是:彈藥從槍管後端裝入,並用針擊發火。這種武器首先由普魯士軍隊裝備,在普魯士的三次王國統一戰爭中,其大放異彩,令丹奧法三國騎兵聞槍色變。與擊發技術的發展同步的是裝彈技術的發展。
在1840年的鴉片戰爭中,英軍標準配備的是著名的BROWNBESS前膛裝藥的滑膛燧石火槍,並非英軍上尉派垂克·佛格森於1776年就發明成功的後膛裝彈來福槍,該「佛格森」後膛裝彈來福槍是佛格森上尉在參加英軍鎮壓1776年的美國獨立戰爭中,在美國的前膛裝藥的肯塔基式線膛來福火繩槍的基礎之上研製成功的,英軍曾生產了100支這種新槍,裝備了由他本人率領的一支百人隊伍,有效射程提高到200米,最高射速每分鍾六發,但因他本人戰死,這種槍一直到1853年也沒有在英軍中推廣。而後來,1860年,美國首先設計成功了13.2毫米機械式連珠槍,開創了彈夾的先河。此槍槍托裡有一個彈簧供彈艙直通槍膛。子彈可以由此一發一發裝進,自動輸送入膛。連珠槍的出現,使步槍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
19世紀
在一戰之後,各國都已經積極各種開發手槍、左輪手槍、衝鋒槍、手動步槍、半自動步槍、自動步槍、狙擊步槍及機槍。期間先後出現了許多新型槍械,如蘇聯的莫辛-納甘步槍,德國的Kar 98k毛瑟步槍、MG34、MG42,美國的M1加蘭德步槍、M1卡賓槍、白朗寧自動步槍,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步槍、布倫輕機槍等。
至二次世界大戰後期,還出現了自動步槍和突擊步槍,如1944年出現在戰場上的德國7.92毫米StG44突擊步槍,特點是火力強大、輕便、在連續射擊時亦較機槍容易控制,這是世界上第一種的突擊步槍,亦對世界各國槍械的研製產生了重大影響。
一次及二次大戰
戰後,蘇聯開發了著名的AK-47,美國亦開發了M14自動步槍及M60機槍,越戰時期,自動步槍己成為主要戰武器,像60年代裝備美軍的7.62 x 51毫米M14自動步槍,戰時顯示大口俓子彈不適合用作近距離接觸作戰,其後開發出著名的小口徑M16、蘇聯亦推出小口徑化的AK-74,此時世界各國亦分成北約及華約口徑作制式彈藥來設計各種槍械。
50年代
在世界各國以小口徑子彈作制式槍械彈藥時,他們亦開始在槍械的設計上不斷改進,包括改良槍機運作方式,硏制新型彈藥,加裝各種配件等,槍械的質素也漸漸提高。
但因為環保意識關係,以槍械作為狩獵工具漸有被淘汰的趨勢,而為了保安的理由,個人擁有槍械變成只屬某些國家的獨特文化。同時因為保安的理由,專用來做鎮暴的非致命彈藥,或供保護要人及供非前線軍人自衛用途(如個人防衛武器,PDW)的槍械亦問世了。
近代
在一些軍事科技實驗室中雖然有出現了名稱和外表相似槍械,但原理迥異的新武器,如激光槍和軌道槍。其實亦有開發了沿用槍械的原理但採用高技術和新結構的產品,如金屬風暴、無殼彈、液態火藥推進、電熱槍、理想單兵戰鬥武器、無閉鎖槍械、塑料彈殼、火箭式槍彈等,雖然只有少部分在科幻故事中出現,但實際上卻引起了軍事界和各國的國防部注意,可見槍械在未來還有大量發展的空間。
未來
手槍
散彈槍
步槍
狙擊步槍
機槍
衝鋒槍
榴彈發射器
參考
手槍的故事 ISBN 7806463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