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英語:Power)是政治學、國際關係與國際政治學的核心概念。在政治學與國際關係研究中,對「權力」的可能有四種甚至以上的定義:
關於上述四種定義,由於個別研究者研究領域各有側重,因此不同的文獻和學人,可能使用不同的定義。例如社會學、文化批判、論述研究(discourse studies)等領域可能側重「宰制關係」。政治哲學側重個人、團體、國家等單位追逐的目標的探討。國際政治學則側重國際行為者影響力的度量。
「權力」作為個人或國家的追求目標(power as a goal)。
「權力」作為影響力(influences)的度量(measurement)尺度,即資源的內容與多寡。
「權力」作為政治鬥爭的結果(results)。
「權力」作為一種宰制(domination)與被宰制關係的表述。
權力與政治學
關於擁有權力的主體,歷來存在甚多爭論。一般性的看法是,行使權力的主體(或載體、單位,bearer, unit)可以是個人或團體。團體性的權力單位最大的是「國家」(state),合理化其權力行使的理由是主權理論。然而從個人到國家中間,仍存在大小不同的權力單位,包括若干具有跨國力量的組織與團體:
在國際政治中,很多時候國際組織與跨國企業的資源和影響力,遠較多數中小型國家為大。例如亞洲金融風暴中,熱錢背後的跨國性對沖基金的力量就比許多東盟國家的中央銀行為大。而蓋達組織的武裝力量和政治影響力,也遠超過某些中小型的中東國家。即使大國也必須畏懼三分。
然而從方法論與本體論的角度來看,也有論者認為,權力最終的載體仍是個人(individuals),「團體」(grouping)僅是個人行使權力的憑藉和工具,本身並無自有的權力。過於強調「團體」容易導致崇拜集體的迷思,其論證矮化「人」的地位卻突出集體的地位。但反對者以為,「團體」的運作規律已非團體中的個別人所能主導,所以「團體」有其自身的自主與能動性(dynamics)。這兩種爭議間並不存在最終結論。
另有论者认为,权力的控制主体,虽然外界表现为人或组织的决定,对人性的溯源却最终体现在由人的想法,思考,欲望,判断。因此,权力的实施过程最终表现为讨论,决策,执行,服从等各个逐渐影响放大的过程,这个过程表述为权力,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能量,也可以按照物理学的原理对权力作为力的属性进行分析,最终的权力是由人的自身的一种理想与现实的理性判断中和最后所导致的一种经过强化为所有主体意识的一种强制力,然而在最终的源泉来自实际决策者的种种主观意识所决定。
官方性的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北約、東盟、歐盟、大英國協、獨立國協、石油輸出國家組織和已經解體的華沙公約等)
跨國企業(如IBM、微軟、波音、英國石油公司、AT&T美國電話電報公司、艾克森美孚石油公司、美國通用電力公司(奇異)、洛克希德馬丁等)
國際非政府組織(NGOs,如國際特赦組織、無國界記者、PES歐洲社會主義政黨組織、綠色和平等)
國際恐怖主義網絡
大型國際媒體(如時代華納集團、CNN、紐約時報、英國廣播公司等)
主流宗教團體(如天主教廷、美國福音教派、全美猶太人協會)
大型國際金融機構、基金(如摩根大通、匯豐)。
階級、政黨、利益團體、工會。
行使權力的主體
權力與國際關係
對古典現實主義者如馬基維利、摩根索等而言,權力同時是個人與團體(主要是國家)追求的目標以及手段。此一定義下,目的與手段合而為一。至於權力這一目標又服務於何種目的,古典現實主義者們傾向認為人性的本質之一就是無止境地追求權力極大。
固然權力類似經濟學中的貨幣,可以用來換取政治領域的其他資源,但權力「自身」就是欲望的目標之一,甚至就是主要目標。對於某些人或團體而言,支配、宰制關係就是滿足其需求的憑藉,不需要用權力兌換其他資源,如財富等等。此一論點也可以在某些心理學、社會學、哲學(存在主義)流派中找到根據。歷史上某些人或團體似乎能夠甘於經濟清貧,卻不斷擴張宰制其他團體、個人的力量,其理由或許是推廣意識型態或宗教,但對某些現實主義者而言,最終的理由就是權力本身。
權力作為目標
對於部分現代政治科學研究者而言,將權力定義為個人或團體追求的目標似乎過於抽象、玄奧,無法證實。因此將權力視為是爭奪其他資源的「影響力」似乎較為恰當。此種影響力可以是物質性、有形的影響途徑,如經濟合作與制裁、軍事威脅和同盟,也可以是無形的資源,如理念價值的傳播。
但此種觀點也受到批評。論者認為,「影響力」(influences)這一概念與權力運作的「後果」(outcomes)牽扯不清,容易使人得出「勝利者即影響力大者,即權力大者」的邏輯性謬誤(tautology)。例如1812年軍事與經濟處於劣勢的俄國擊敗拿破崙法國,能否因此結論稱,俄國影響力本就優於法國,便大有疑問。如此一來,便削弱了權力概念的科學性和解釋力。
權力作為影響力
國際政治學(或國際關係理論)的結構現實主義學派為解決上述爭議,提出將權力界定為「能力」(capabilities)的方案。此「能力」其實即是摩根索等人曾提出的「權力資源」(resources)。此種定義嚴謹化的優點是使「能力」可以較精確地度量。例如對各國的軍事力量、經濟實力等做出比較,並用數理模型演繹、模擬其對抗的可能結果。
不過此派學者也同意,「能力」與「資源」並不能百分之百決定兩個以上的單位較量的勝敗得失,因為「政治」中總有各種偶發、不確定的因素。例如天候、瘟疫、誤判等等。因此度量力量對比只能限縮國家間爭鬥結果的可能範圍,而不是對特定結局作保證。
批判結構現實主義的意見認為,將「權力」窄化為「能力」與「資源」雖有便於計量的優點,卻過度壓縮權力承載者--「人」的能動性,對人類社會發展的因果關係過度簡化為物質力量間的制約關係,而有淪為物質決定論的危險。
上述批評意見與中國老子、毛澤東等人的觀點有近似之處。老子曾提出「以柔克剛」的現象,毛澤東則曾論證「弱國擊敗強國」,強權資源豐富卻是「紙老虎」的觀點。這類觀點非常重視權力執行者的戰略,而不偏執於有形的資源。當代中國的超限戰概念與此有關。
權力作為能力或資源
將權力視為「能力」、「資源」的觀點容易偏重「硬國力」(hard power)以利模型建立和跨國比較,但此種角度易於偏廢非物質性的因素在國際角力中的作用。曾任美國國防部副部長的學者奈伊(J. Nye)在1990年代初提出「軟國力」(soft power)概念,是對權力研究的重要進展。
根據奈伊等人的觀點,軟國力是一個國家的價值、意識型態、生活方式等的「吸引力」(attractiveness)。一個國家若具有較大的軟國力,也就是說,他國認同本國所欲追求的目標和價值觀,則當該國執行外交政策追求某種利益時,便可大幅減少硬國力的消耗。反之,若他國對本國的價值與意識型態極為反感仇視,則即便本國擁有明顯的軍事、經濟優勢,在追求某一國家目標時,也將付出不成比例的慘重代價。
目前學界仍普遍接受美國擁有相對較強的軟國力。這一軟國力表現在美國的自由經濟體制和民主政治制度,以及此一體制所支持的發展創新環境。另外,美國式的、自由放任型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鼓勵個人各顯神通地追求財富與發展,也是各國優秀人才不斷流入美國,幫助美國維持經濟增長、科學領先和與軍事優勢的重要原因。但是此種體制,以及2000年布什就任後的系列政策,則被批評為嚴重折損美國軟國力,使美國在全球各地追逐利益時,付出許多不必要的代價。
軟硬國力
中國國際關係學界在1990年代中期也提出了「綜合國力」概念。這一概念有利於將物質性與非物質性的權力要素做出綜合估計,並以數理模型處理。但是目前存在的若干模型中,對不同變量的權值估計頗多出入,得出的結果彼此有不小差異。此一情況在他國也屢屢發生,特別是對中國、俄國、印度、日本的國力究竟應如何估計,不同的研究結果往往大相逕庭。
綜合國力主条目:權力平衡
權力平衡,亦譯做「均勢」、「勢力均衡」,是古典現實主義與結構現實主義理論的核心概念之一。中國國際關係研究文獻中的「格局」概念與此相近。此一概念可以指一種強調國家間應彼此警惕、制約的政策主張。也可以指客觀存在的,國際體系間的力量對比態勢。究竟採何定義,端視文獻脈絡而定。
權力平衡
Kenneth N. Waltz, Man, the State, and War: A Theoretical Analysis (1959).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McGraw-Hill, 1979).
Hedley Bull, Anarchial Society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Macmillan Ltd, 1977).
Hans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Fourth Edition (New York: Knofp, 1967).
John J. Mearsheimer, 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 (New Yark: W.W. Norton and Company, 2001)
Ray S. Cline著,紐先鐘譯。世界各國國力評估(台北,黎明出版社,1976)。
王逸舟。西方國際政治學:歷史與理論(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黃碩風。綜合國力新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