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口密度
4.96亿
115/km²
- 人均
13.3万亿美元
28100美元
- 宣布
- 承认
1992年2月7日
1993年11月1日
(1) 另参见欧洲联盟在其各个官方语言中的名称:欧盟官方语言名称列表
(2) 欧元(Euro €)为欧盟所有机关部门使用的官方货币,也是十三个成员国的流通货币单位。
(3) 除此以外還有位於-4至+4時區的法國海外省。
本文章是關於
歐洲聯盟
政府與政治
支柱 I: 歐洲共同體
支柱 II: 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
支柱 III: 刑事事件之警政與司法合作
歐洲共同體
歐洲委員會
主席 (巴羅佐)
巴羅佐委員會
欧盟理事会及欧洲理事會
歐洲聯盟輪任國主席 (葡萄牙)
歐洲議會
主席 (Hans-Gert Pöttering)
歐洲議會議員
議會選區
選舉
2009年 (EU–27)
2007年
(保加利亞/羅馬尼亞選區)
2004年/各國選區 (EU–25)
參選政黨
歐洲議會常務委員會
歐洲法院及法官列表
歐洲原訴法院
歐盟公務員事務審裁處
歐洲審計院
歐洲中央銀行
歐洲投資銀行
歐洲投資基金
經濟及社會協商委員會
地域協商委員會
歐洲聯盟行政機構
凡累積法律 (候選國合資格條件)
歐盟立法程序
條約
歐盟條例 · 指令 · 決議
歐盟建議 · 輿論
經濟及貨幣聯盟
歐盟擴張
歐盟外交
泛歐洲政黨
成員國政黨目錄
歐洲理事會政黨目錄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欧盟的正式官方语言有23种,参见欧盟官方语言名称列表),是根据1992年签署的《欧洲联盟条约》(也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建立的国际组织,現拥有27個会员国。欧盟是世界上最有力的國際組織,在貿易、農業、金融等方面趨近於一個統一的聯邦國家,而在內政、國防、外交等其他方面則類似一个獨立國家所組成的同盟。有法律学者认为不应把欧盟看做国际组织,應看成独特的实体(sui generis entity)。
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欧盟已经漸漸地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同時,歐共體和後來的歐盟在1971年至2007年期間進行了六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27個。
根據《歐洲聯盟條約》,歐盟共由三大支柱組成:
另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欧洲理事會、歐洲委員會、歐洲議會、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歐元是歐盟的官方貨幣,目前已經由27個成員國中的13個採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了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13個歐盟成員國和2個非成員國實施。
目前有关欧盟的主要议题是欧盟的扩大、制定欧盟宪法、及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欧元区的事宜。
起初推动欧盟建立的動機,是二战后损失惨重的欧洲對重建的渴望,以及欧洲是否會再度陷入战争泥潭的擔憂。
歐洲共同體,其中包括關稅同盟、單一市場、共同農業政策、共同漁業政策、單一貨幣、申根條約等諸多部分;
共同外交與安全政策
刑事事件之警政與司法合作 歷史
歐盟是目前最強大的地區性國際組織。成員國已將部分國家主權交給組織(如貨幣、金融政策、內部市場、外貿),令歐盟越來越像聯邦制國家。然而歐盟還不是真正的國家,成員國依然是歐盟條約的最終裁決人,歐盟本身也無權行使各成員國的主權。
地位目前,歐盟有27個成員國。1950年的六個創建國為︰
21個成員國在后來一系列的擴大浪潮中加入︰
注︰在1990年,歐盟的領土由於東德和西德的統一而擴大。
除了以上27國以外,

摩納哥、

安道爾等歐洲小國也與歐盟簽訂了特殊協議。
歐盟一部分成員國的海外領地,如

格陵蘭等,不是歐盟的一部分。

挪威曾于1972年和1994年兩次在國內進行加入歐盟的全民投票,均未被通過,因此至今沒有加入歐盟。

法国

联邦德国(德國)

意大利

荷兰

比利时

卢森堡
1973年

爱尔兰

英國

丹麦
1981年

希腊
1986年

西班牙

葡萄牙
1995年

芬兰

瑞典

奥地利
2004年

爱沙尼亚

拉脫維亞

立陶宛

波兰

捷克

匈牙利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马耳他

塞浦路斯
2007年

羅馬尼亞

保加利亞
成員國
条约
主条目:欧盟扩大
欧盟的总面积是4 325 675平方千米。如果欧盟列为国家的话,则是世界上第七大国家。到2006年为止,欧盟共有人口大约4.96亿。
欧盟是世界上第一大经济实体,2006年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3万亿美元,超过美国(13.0万亿美元),预計接下来的几个十年内,将随着更多国家加入而有较快增长——虽然新加入的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都低于欧盟的平均水平,并将使得欧盟在短期内平均总数有一定的下降。
截止2006年,欧盟公民人口为4.96亿,按一国算位居世界第三位(在中国和印度之后)。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公民都是欧盟的公民。
扩大
2002年10月9日,欧洲委员会的《战略报告》(Strategic Report)建议把十个候选国于2004年纳入欧盟中,她们包括: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在这些国家与欧盟成员国进行谈判后,她们应邀加入欧盟的声明于2002年12月13日在哥本哈根发表,连同2003年4月9日欧洲议会的赞同票。
2003年4月6日,入盟条约由这10个新成员国和15个旧成员国于雅典签署。最后一步是由当前成员国和每个候选国对条约进行批准。对于前者,条约由成员国议会单独通过,对后者来说,条约首先要进行全民投票(塞浦路斯除外,因为该国有议会单独负责)。2003年的每个成员国的公投结果如下:
这些国家已在2004年5月1日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国。而如果一个国家的公投不赞同加入欧盟,根据条约,欧盟将不把该国加入到欧盟中。
马耳他 - 3月8日 (54%同意)
斯洛文尼亚 - 3月23日 (90%同意)
匈牙利 - 4月12日 (83%同意)
立陶宛 - 5月10-11日 (91%同意)
斯洛伐克 - 5月16-17日 (92%同意)
波兰 - 6月7-8日 (77%同意)
捷克 - 6月13-14日 (77%同意)
爱沙尼亚 - 9月14日 (67%同意)
拉脱维亚 - 9月20日 (67%同意)
2004年擴大
保加利亚和罗马尼亚於2007年1月1日加入欧盟。
2007年擴大
土耳其从1963年开始,就成为欧盟的准会员国,她也将被正式认为欧盟扩大的候选国。但是由於土耳其的人權紀錄和軍隊与政治的影響,她现在还没有被批准加入欧盟。但是欧盟鼓励其继续进行改革。
进一步扩大所有这些目标取决于成员国之间的协调,而欧洲法律现在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成员国的法律体系中。所有的成员国都被要求在一个共同的欧洲法律框架内立法。
欧盟宪法和新的决策机制
成员国间的自由贸易
一致的对外关税,以及一致的对外贸易地位
移除成员国家的边界控制(除了英国、爱尔兰和新加盟十国)参见《申根公约》
欧盟成员国任何国家的公民都可以自由在欧盟成员国内居住和工作,如果他们可以自给自足的话
允许欧盟任何国家的公民在当地政府和欧洲议会的选举中投票
成员国间资金自由流动
协调政府法规公司法律和商标注册
单一货币:欧元(除了英国、瑞典、丹麦和新加盟十国)
欧盟内部大范围的环境政策合作
共同的农业和牧业政策
在预防犯罪行为方面进行协作,包括分享情报,协调犯罪行为的定义
一个共同的对外政策是欧盟努力的目标,但是仍然有相当的一段路要走。欧盟在2003年对伊战争上的分歧表明了欧盟里这个目标还有多远的路程
一个共同的安全策略,包括建立一支60,000人的快速反应部队作为维和目的,一支欧盟军队和一个欧盟卫星中心(获取情报目的)
对收容和外来移民制定一致的政策
共同的附加税、消费税等等
援助不发达地区的基金
建立援助候选国和其他东欧发展中国家的资金
研究基金
主要政策议题
欧盟法律包括了许多(重复的)法律结构,它是通过各种国际条约的签订所建立起来的。近些年来,欧盟不断致力将欧盟法律简化,并开始起草欧洲宪法。
结构
“欧洲各大共同体”是欧盟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最重要的支柱。(其他两个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和刑事领域警务和司法合作)。欧共体是唯一一个以跨国运作为主的机构,是欧盟的主体,各欧盟组织(见下)都是欧共体的组成部分。
欧共体在欧盟中的角色
欧洲议会(直选产生的民意机构)
欧洲委员会(欧盟执委会)
欧洲理事会
欧盟理事会(欧盟各国部长理事会)
欧洲法院
欧洲审计院
歐盟官方語言名稱列表
欧盟(及欧洲各大共同体)机构
奥地利 | 比利时 | 保加利亚 | 塞浦路斯 | 捷克 | 丹麦 | 爱沙尼亚 | 芬兰 | 法国 | 德国 | 希腊 | 匈牙利 | 意大利 | 爱尔兰
拉脱维亚 | 立陶宛 | 卢森堡 | 马耳他 | 荷兰 | 波兰 | 葡萄牙 | 羅馬尼亞 | 斯洛伐克 | 斯洛文尼亚 | 西班牙 | 瑞典 | 英国
获得承认的候选国:克罗地亚 | 馬其頓共和國 | 土耳其
新华社对欧盟的介绍
欧盟官方网站 (歐盟所有官方語言)
欧洲委员会驻中华人民共和國代表团 (中文)(英文)
欧盟对中华人民共和國政策 (英文)
欧洲法导读(包含很多关于欧盟的介绍信息)
Europedia: Guide to European policies and legis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