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歷來的朝代納為正統的史書,故又稱「正史」。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計3213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紀、列傳的纪传体编写。
1921年,中华民国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但也有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二十四史的历史
三国时社会上已有“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史记》、《汉书》和东汉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三國志》,称为“前四史”。前四史的行文精简扼要,而且基本偏重使用“春秋笔法”,所以在史学上有很高的地位。
历史上还有“十史”之称,它是记载三国、晋朝、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史记》、《汉书》、《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明代又增以《宋史》、《辽史》、《金史》、《元史》,合称“二十一史”。清朝乾隆初年,刊行《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经乾隆皇帝钦定,合称“二十四史”。并刊“武英殿本”。
在中国古代,“二十四史”被称为“正史”。“正史”这个名称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当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以后,“正史”一称就被“二十四史”所专有,取得了“正统”史书的地位。
1920年,柯劭忞撰《新元史》脫稿,民国十年(1921年)大总统徐世昌以《新元史》为“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
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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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中央研究院漢籍電子文獻:二十四史逐字索引
中華典藏:二十五史(繁體中文/简体中文)
二十六史简介
中华文化网《歷史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