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廷(1882年--1961年),外交家,体育活动家,中国欧美同学会创始人之一。原名正庭,字儒堂,号子白,浙江奉化人。
早年
辛亥革命后,先后担任鄂军都督府外交副主任、临时参议院副议长、北京政府工商部代总长等职。赴上海后,任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协会总干事,并联合他人发起组织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担任理事长。
1917年,赴广州,出任非常国会副议长、军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1919年,任广东护法军政府全权代表,代表出席巴黎和会。会议期间,积极响应国内爆发的五四运动,拒绝在和约上签字,获舆论赞扬。1921年,任北京中国大学校长。1922年华盛顿会议后,任鲁案善后事宜督办,具体经办收回青岛事宜,并继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代理国务总理兼外长。1923年3月,任中俄交涉督办,与苏联签订《中俄协定》,恢复两国邦交。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任外交部长,兼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条约委员会会长,与12个国家签订关税自主新约,收回威海卫主权。因与日本签订《关于解决济南惨案的议定书》,引起舆论抨击,在南京市民中引发公愤,捣毁其住宅。1933年10月,任外交总长兼财政总长、关税会议委员长。辞职后赴上海,任全国道路协会会长。1936年8月,任驻美国大使,1938年回国,任国民政府委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国民政府国策顾问、立法委员、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先后当选第三、四、六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第五届候补中央执行委员。1949年,赴香港,任太平洋保险公司董事长。1961年,于香港逝世。
1922年,王正廷被选为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终身委员(中国第一位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远东第二位。曾任第八届远东运动会会长兼总裁判,1936年和1948年作为中国体育代表团总领队率团参加第十届、第十四届奥运会。)。
1925年,任欧美同学会理事长。
中晚年
《王正廷博士演讲集》
著作
中国网 王正廷
王正廷--浙江在线-浙江通志
欧美同学会 王正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