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政府(平假名:りゅうきゅうせいふ、英文:Government of the Ryukyu Islands)為日本琉球群島於美國治理時期,最後所設置的治理機關,為設置時間最長的一治理機關,直到琉球群島回歸日本時才廢除改為沖繩縣廳。
美軍佔領沖繩後,為了方便治理,首先成立了沖繩諮詢會作為與當地居民溝通的管道,而後為取代原本的沖繩縣廳增強治理功能,先後改組為沖繩民政府、沖繩群島政府。同一時期,美軍在奄美群島、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也先後設置臨時支廳、民政府、群島政府進行統治。
但在在1950年進行各群島政府知事及群島議員選舉時,出現了許多反對美國民政府的言論,因此美國民政府決定重新建立一個新的琉球治理機關,並自行指派政府主席。於是琉球政府在1952年4月1日正式成立,並將原本分屬各群島政府管轄的奄美群島、宮古群島及八重山群島都列入管轄範圍。琉球政府的存在維持了二十年,直到1972年沖繩回歸日本。
這些先後成立的行政治理組織,包括琉球政府,皆需受到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的管轄(於1950年由原先之美國軍政府改組成),美國民政府可以無條件否決琉球政府的各項決定。
琉球政府設有法院、立法院、行政府,負責分管三權,不過,美國民政府否決琉球政府的權利依舊存在,而立法院的議員是由琉球居民所選出,因此立法院多次決議出違背美國民政府意見的決議,便逐漸成為沖繩回歸日本運動的力量來源。
歷史
琉球政府的組織(行政府)
行政主席官房
行政主席情報局
行政主席統計局
總務局
財政局 - 稅務署、關稅
法務局
資源局 - 營林署
商工局 - 駐日琉球貿易代表
工務局
運輸局 - 海難裁判委員會
郵政局 - 氣象台
厚生局
文教局
警察局 - 琉球警察本部
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
人事委員會
中央教育委員會
宮古地方廳
八重山地方廳
奄美地方廳(1953年12月25日回歸日本後廢除)
1952年4月1日
總務局 - 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
企畫局 - 首都建設委員會、統計廳
主稅局 - 稅務署、關稅
法務局 - 更生保護委員會、出入管理廳、土地調查廳
農林局 - 營林署
通商產業局 - 郵政廳、金融檢查廳、氣象廳、海難裁判廳、琉球海上保安
建設局
厚生局 - 社會保險審查委員會、社會保險廳
勞動局 - 中央勞動委員會、公共企業體等勞動委員會、船員勞動委員會
文教局 - 文化財保護委員會
公安委員會 - 琉球警察本部
復歸對策室
檢查廳
會計檢查院
人事委員會
中央教育委員會
琉球大學委員會 - 琉球大學
私立大學委員會
特別國體實行委員會
回歸準備委員會顧問代理
宮古支廳
八重山支廳
1972年5月14日
美國治理琉球時期
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
地方廳 (琉球政府)
沖繩回歸
關連項目
沖繩縣資料館
守禮的光-美國琉球列島高等高級專員府機關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