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1938年8月—),男,汉族,广东河源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
经历
肖扬1957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本科毕业,同年1月至8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担任教师。
1962年起肖扬调任广东省工作,至1969年任曲江县公安局干部,其间于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至1975年任该县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1975年至1981年任该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1981年至1983年赴韶关市武江区任党委书记,清远地委副书记。1983年进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至1986年担任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86年至1990年升任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0年起,肖扬调任中央工作,至1993年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担任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1993年至1998年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2003年3月再度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