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1878年1月13日—1933年),廣東海豐县白町乡人。粤系军事将领,中国军事家,毕业于清末广东法政学堂,参加过辛亥革命及著名的黄花岗起义,黃花崗之役中為敢死隊第四隊隊長,謀炸廣東水師提督未中。1917年帮助孙中山打响护法战争,对抗北京段祺瑞政府。他在军事上支持和帮助孙中山在广东的发展。
他在1922年6月第二次護法战争期间與孫中山政见不合,反对孙中山的北伐,主张“联省自治”。当时粤军将领邓铿被暗杀,有史料声称此事和陈炯明有关。1922年6月16日,陈炯明部下叶举出兵围攻总统府,并炮轰孙中山寓所,意在驱逐孙中山离开广东。孙中山转移到到永丰舰,并离开广东。史称“六一六事变”。1923年1月,陈炯明被拥护孙中山的滇、桂、和倒戈粤军联合组成的西路讨贼军击败,率部退守东江。1925年,国民革命军两次东征彻底打垮其所部后,逃到香港,创建中国致公党,任总理,继续为中国的统一和富强而奔走。后病卒于香港。
身後評價
陈炯明主政广东期间对广东有一定的建设。其政治主张为“联省自治”和平统一中国,但中国国民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官方历史观点一直认为陈炯明的“联省共治”是承认北洋系军阀的统治现状,是无法统一中国的,实质为变相军阀割据。亦有人认为他是中国联邦宪政的实践者。
其对广东的主要影响有:
政治上,反对孙中山的北伐,主张“联省自治”。广州市的正式建市由其主导进行,建立立法、行政、财政、审计等机构,推行基层自治,精兵简政,与民休息。
经济上,兴办实业,兴建公路,扶持民企等。
教育上,建立私立学校,为全国之最;发展公办教育,实行免费教育;请陈独秀任省教育长。
社会生活上,革除陋俗,主要禁绝烟赌,但其效果并不是特别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