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瑞仁(英文名:Eric Chen,1956年6月2日-),南投縣竹山鎮人,中华民国法務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检察官。
成為檢察官之前
陈瑞仁曾於1993年偵辦與尹清楓命案相關之軍機洩密案與軍購弊案,1997年偵辦林肯大郡案。2005年,偵辦股市禿鷹案,起訴金管會檢查局長李進誠等人,因而得名。
陳瑞仁负责侦办台湾2006年中華民國國務機要費案,于2006年11月3日公布调查结果和起诉书,认定總統陈水扁及其夫人吴淑珍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为共同正犯(共犯)。
偵辦重大案件
虽然陈瑞仁在政治上倾向民主進步黨,但他声称:“我虽是深绿,但离开投票所的布幔,心中就没有颜色”。
個人政治立場
陈瑞仁同時擔任中華民國檢察官改革協會(檢改會)發言人,經常以檢改會要角的身份接受媒體訪問,也多次發起檢察官改革運動。
投入檢察官改革運動
台灣政治評論家江春男說:「以前有許多案子,經過大舉搜索,喧鬧一時,結果卻不了了之。但陳瑞仁冷靜而低調,不隨名嘴起舞,專心蒐集具體證據;他用冰點燃熱情,讓證據說話。這冰冷的起訴書所發生的影響,超越凱道上的群眾嘶吼;它應該載入史冊,作為台灣民主憲政的里程碑。」
評價
侯寬仁
首長特別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