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賴章是指中國泉州人:陳天章、陳逢春、賴永和、陳憲伯、戴天樞於1709年為了合股開墾大台北地區而成立的團體,陳賴章為該綜合合股人姓名的該團體名稱。而此類型以土地開發開墾為主的合股團體,一般來說都稱為「墾號」。
「陳賴章墾號」不但是18世紀初台灣最大規模的漢人開墾與事件,也促成了日後的台北北部地區的平埔族遷移、同化與滅絕。
墾號
「陳賴章墾號」乍看之下為人名,但實際上並非如此,而是由戴伯歧、陳憲同、陳逢春、賴永和、陳天章等五人合股組成的開墾組織。其體系下的泉州人,大略包含了俗稱三邑(中國福建晉江、惠安與南安)與同安人。
本來先客居台灣嘉義的這些泉州移民,於1709年(清朝康熙48年)以該墾號名義向臺灣府諸羅縣官府申請開墾大佳臘(艋舺)的土地開墾,而官方因18世紀初,台灣南部地區人口漸多,可耕田地漸少,加上1705年-1708年連續三年的飢荒,於是清治官府批准了陳賴章墾號所提出的該開墾申請,希望藉由該墾號的拓墾,增加臺灣糧食的供應力,以支應福建的缺糧情況。
陳賴章墾號
陳賴章墾號所申請的地區為台灣北部的大佳臘。其開墾範圍面積相當廣。文獻上所記載為「東至雷裡(今 萬華)、秀朗(中和)二社,西至八里坌(八里)、干脰(關渡),南至興直山腳(新店),北至大龍峒溝(圓山)」
這些地方,除了包含台北艋舺,大龍峒,大稻埕,錫口,水返腳等現今台北市市中心地區之外,更包括了今日的台北縣永和、秀朗、八里、三重、蘆洲、泰山、新莊一帶,面積廣達百平方公里。
墾號範圍
陳賴章墾號前往台北開墾後,讓本以台灣南部為中心的中國泉州人勢力深入台灣北部,也正式宣佈台灣清朝官府保護蕃地與平埔族權益的政策的轉變。
而該墾號的通過,除了象徵官方默許台灣移民合法性之外,對於台灣民間更有多層面的影響。
以民間的影響而論,此墾號的通過,掀起了中國福建泉州人前往台灣謀生的另一波移民潮。以台北地區的此移民潮不但造成該地區平埔族,如凱達格蘭族雷朗族的漢化與滅種,也造成台北大稻埕、八芝蘭、艋舺、新莊等地區,長達一兩百年之久的漳、泉、粵分類械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