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場 是「帶電粒子」在空間中所建立的「場」。場具有“能”與“力”的性質,由於電是一種力場,因此其他帶電粒子在具有電場的空間中將具有「勢能」並受到一定的「作用力」。一般來說的電場是指電荷靜止時所產生的場,所以有時也稱靜電場。
電場力
電場力 是當電荷置於電場中所受到的作用力。或是在電場中為移動自由電荷所施加的作用力。 其大小可由库仑定律得出。当有多个电荷同时作用时,其大小及方向遵循矢量运算规则。
電場強度
電場強度 是在電場中某一點的電荷所受到的「電場力」與其「帶電量」的比值。電場強度具有方向性,是以正電荷受力方向定為正向。電場強度是電荷自身所建立的電場性質,與是否有其他電荷存在無關。當我們要檢驗某電荷(場電荷)所建立的電場強度時,我們通常放入另一個電荷並且計算其受力,以得知該場電荷所建立的電場強度。
電場強度與場電荷所帶的電量成正比,並且與距離平方成反比,離場電荷愈遠則電場強度愈弱。
F: 電場力
Q: 場電荷量(建立電場的電荷)
q: 電荷量(檢測的電荷)
r: 兩電荷的距離
電場強度 E 的公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