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为清朝政府和日本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签署的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稱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战争的结束。清朝代表为李鸿章和李经芳、日方代表为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中国歷来认为《马关条约》是一个不平等条约。
背景
大清国从朝鲜半岛撤军并承认朝鲜的“自主独立”;大清國不再是朝鮮之宗主國 ;
大清国將台湾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予日本;
大清国赔偿日本军费2億两白銀(二萬萬兩);
大清国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允许日本人在大清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館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大清国给予日本和英、美等国一样的最惠国待遇;
大清国不得逮捕为日本军队服务的人员;
臺灣澎湖地方人民,兩年之內任便變賣產業搬出界外。限滿未遷者,酌宜視為日本居民;
條約批准後兩個月內,兩國派員赴臺辦理移交手續。
内容
影响
日本在甲午戰後得到朝鮮已脫離其宗主國清朝的國際證明,令中國東北失去屏藩。朝鮮其後更被吞併,成為日後日本繼續在亞洲進行侵略及發動戰爭的跳板。而台灣及澎湖列島的割讓,更增加了中國南方的軍事威脅。此外,日本在戰爭中打敗中國,增加了日本軍事擴張並最終吞併中國的信心。
日本野心坐大
甲午戰敗及馬關條約的簽訂令全國震撼。有識之士明白單靠片面學習西方的船堅炮利不足以抵抗外敵的入侵,提出改革政治制度。康有為及梁啟超於是推動維新運動,在北京發起舉人聯署簽名,要求清廷拒和、遷都、變法,史稱「公车上书」。另一方面,持續的對外作戰失利令人民知道清廷腐敗無能,故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運動亦展開。革命的主張是推翻滿清,建立共和政體。
推動變法及革命
民間傳言李鴻章告訴慈禧太后說台灣“台灣乃蠻荒漳癘之區,蠻荒之島,鳥不語,花不香,山不清,水不秀,島上化外之民,男無情,女無義,棄之不足惜”。
軼事
甲午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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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日治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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